廿四
| 2026年放假安排表 | |||
|---|---|---|---|
| 节日 | 放假时间 | 调休上班日期 | 放假天数 |
| 元旦 | 1月1日(周四)至3日(周六)放假调休 | 1月4日(周日)上班 | 共3天 |
| 春节 | 2月15日(农历腊月二十八、周日)至23日(农历正月初七、周一)放假调休 | 2月14日(周六)、2月28日(周六)上班 | 共9天 |
| 清明节 | 4月4日(周六)至6日(周一)放假 | 与周末连休 | 共3天 |
| 劳动节 | 5月1日(周五)至5日(周二)放假调休 | 4月27日(星期日)上班 | 共5天 |
| 端午节 | 6月19日(周五)至21日(周日)放假 | 无调休 | 共3天 |
| 中秋节 | 9月25日(周五)至27日(周日)放假 | 无调休 | 共3天 |
| 国庆节 | 10月1日(周四)至7日(周三)放假调休 | 9月20日(周日)、10月10日(周六)上班 | 共7天 |
放假,是指在规定的日期停止工作或学习,度过假日。
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、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、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,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。建国后,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。
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。
2007年颁布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13号)将清明、端午、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,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,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,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,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。
通知全文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国办发明电〔2025〕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26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1月1日(周四)至3日(周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4日(周日)上班。
二、春节:2月15日(农历腊月二十八、周日)至23日(农历正月初七、周一)放假调休,共9天。2月14日(周六)、2月28日(周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4日(周六)至6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(周五)至5日(周二)放假调休,共5天。5月9日(周六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9日(周五)至21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六、中秋节:9月25日(周五)至27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(周四)至7日(周三)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0日(周日)、10月10日(周六)上班。
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,实际形成较长假期,推动错峰出行。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25年11月4日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:
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:
1.元旦,放假1天(1月1日);2.春节,放假4天(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至初三);3.清明节,放假1天(农历清明当日);4.劳动节,放假2天(5月1日、2日);5.端午节,放假1天(农历端午当日);6.中秋节,放假1天(农历中秋当日);7.国庆节,放假3天(10月1日至3日)。如果适逢周六、周日,应当在工作日补假。
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,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,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,实际形成较长假期。除个别特殊情形外,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。
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:
1.妇女节(3月8日),妇女放假半天;2.青年节(5月4日),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;3.儿童节(6月1日),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;4.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(8月1日),现役军人放假半天。如果适逢周六、周日,不补假。
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:
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,按照各该民族习惯,规定放假日期。